【楓橋式人民法庭】巡回審判進銀行 打造調解新“楓景”
2024-08-23 19:16:46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李穎 | 作者:張春勇 | 點擊量:8591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張春勇)8月21日,吉首法院將法庭“搬”進某銀行馬頸坳支行內,在辦事群眾的見證下現場調解了一起金融借款糾紛案。
被告楊某因創業需要資金,向某銀行馬頸坳支行借貸10萬元,后因創業失敗未按時償還被訴至本院。因雙方當事人所在的馬頸坳鎮位置偏遠,為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,發揮巡回審判就地解決和現場普法效果,法庭庭長張春勇決定將庭審現場“搬”進銀行。
庭審現場,張春勇庭長依法向雙方當事人、現場圍觀群眾宣讀了法庭紀律,圍繞案件爭議焦點組織原被告舉證質證。被告楊某辯稱,自己因創業失敗導致經濟狀況入不敷出,并非惡意逾期,愿意外出打工盡快還清借款。因被告態度誠懇,且確實生活困難,原告同意進行調解。隨后一小時,審判長認真傾聽雙方訴求,及時解疑答惑,并對調解協議內容進行反復確認。在圍觀群眾的見證下,雙方當庭達成和解,并在調解協議上鄭重簽名。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,既保障了原告合法債權,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被告的經濟壓力。
今年來,吉首法院積極開展“楓橋式人民法庭”創建活動,通過送法下鄉、巡回審判等方式深入踐行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力爭將矛盾化解在基層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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